为了标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翔以及有关活动,保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翔办理暂行条例》,现就全市范围内无人机实施实名挂号告诉如下:
无人驾驶航空器(以下简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等一切类型的无人机。
设备持有人应当按规则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归纳办理渠道(以下简称UOM渠道)》()进行实名注册挂号。
完结UOM渠道挂号后,带着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设备到福鼎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二楼进行现场挂号存案(地址:福鼎市古城东路128号,联系人:欧阳南德1825938998;庄俊伟)。
城镇机关、事业单位及个人亦可带着相关证件材料及设备到当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挂号存案。
1.实名挂号是加强保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重要措施,请广阔市民活跃合作。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设备持有者必须在规则时间内完结挂号作业。关于逾期未挂号存案或成心隐秘、虚报信息等拒不合作挂号作业的,将按照法令来追查相应法令责任。